学校工作
教育服务
- 暂无资料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 “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的通知
如东县教育局
如东县教育工会
东教工〔2016〕11号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
“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的通知
各镇教育联络组、镇教育工会,各县直学校及工会,局机关各科室: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更好地帮助我县困难教职工及困难学生过一个祥和的元旦、春节,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募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15日。
二、捐款对象及标准
捐款对象: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县直学校、镇属学校在职教职工,其中特困教职工可不参与捐款(每单位在10%之内)。
捐款标准:局机关公务员原则上每人捐200元,其他事业单位干部性质人员原则上每人捐100元,职工性质人员原则上每人捐80元。(各单位捐款任务数见附件)
三、捐款用途及解缴方式
捐款主要用于帮助我县困难群众(包括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困难。经与县慈善会协商,各单位的捐款统一上缴教育局财务科,由教育局汇总解缴到县慈善会。各镇上缴教育局财务科的捐款仍算作各镇镇政府上缴县慈善会的任务数。
四、有关要求
1.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发动,要利用广播、网站、板报等媒体宣传开展“慈善捐助”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教职工踊跃捐款。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捐助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领导带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3.要严肃财经纪律,各单位的所有捐款要及时登记并张榜公布,严禁截留或移作他用。
4.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和局各科室的捐款请于2017年1月15日前上缴教育局财务科。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如东县教育系统2017年度慈善捐助任务数
如东县教育局 如东县教育工会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
如东县教育系统2017年度慈善捐助任务数
单 位 |
任务数(元) |
单 位 |
任务数(元) |
如东高中 |
32000 |
掘港镇 |
36000 |
栟茶高中 |
25000 |
大豫镇 |
27000 |
马塘中学 |
29200 |
长沙镇 |
12100 |
丰利中学 |
15500 |
苴 镇 |
14500 |
岔河中学 |
15500 |
丰利镇 |
15500 |
双甸高中 |
13500 |
洋口镇 |
24500 |
掘港高中 |
18800 |
栟茶镇 |
17000 |
如东一职 |
36500 |
河口镇 |
27200 |
实验中学 |
36000 |
双甸镇 |
18000 |
新区初级中学 |
7800 |
岔河镇 |
23800 |
茗海中学 |
11000 |
马塘镇 |
16300 |
县少体校 |
2800 |
曹埠镇 |
19100 |
逸夫特校 |
4100 |
袁庄镇 |
20200 |
实验幼儿园 |
6300 |
新店镇 |
12500 |
机关幼儿园 |
5700 |
|
|
青少年宫附属幼儿园 |
1400 |
|
|
实验小学 |
18800 |
|
|
掘港小学 |
17500 |
|
|
宾山小学 |
16300 |
|
|
马塘小学(附幼) |
10600+3000 |
|
|
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
16100 |
|
|
抄送:县总工会、县慈善会。 |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发 |